Month: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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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5573934817781
時間:2020-05-22 11:08
小小補充:實務上認定著作權「重製」的行為範圍相當廣,並不限於翻拍,因此臨摹等行為也可能構成重製,而這裡的重點在於,臨摹等… 更多是否同樣呈現了該攝影著作的「表達」,像是照片中攝影者當時決定攝影主題後,對被攝影之對象、構圖、角度、光量、速度進行選擇與調整呈現的結果(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6410號刑事判決參照),而不在於該水果、動植物本身(此素材人人能拍照及繪畫)。 by 陳全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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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25 09:38
小小補充:這裡要再說明的是現代人習慣收看影音型態的新聞報導,而新聞內容呈現方式也隨之更加多元,故新聞本身很常被認定受到著… 更多作權保護。因此,即使是店家受新聞採訪於電視露出,之後店家想將電視畫面截圖印出作為宣傳廣告,都涉及到著作權的使用行為(重製等),這是必須要注意的。因此:1.也建議受訪時先詢問記者或電視台能否後續做相關的使用,如此較為妥適。2.或是改用粉絲專頁,將該新聞影片(現在新聞多也會在新聞台的官網或官帳上露出)以超連結或分享方式呈現,都是比較理想的作法。 by 陳全正律師
3757620080946500
時間:2020-05-26 09:34
小補充:google map上網友及店家等上傳的照片,只要有最低創作性,都還是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因此若要使用時… 更多,則仍要注意著作權法的規定,除了本文所提到的,也要注意適當標示出處(著64)的義務。附帶一提的是,像這類網際網路新型態的使用行為,都建議預先將平台(例如Google, IG, FB等)的使用者條款仔細看過,如此在使用範圍上會有比較明確的理解。 by 陳全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