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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571494258451 時間:2016-08-08 20:38 國合會徵索羅門群島華語教師: 資 格 1.具備教育部核發之「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具華語教學相關科系畢業之學士(含)以上學歷。 2.兩年內有效之外語能力測驗成績(合格認定基準如附件一)。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4.具華語教學經驗者佳。 職務說明 **此份職缺為本會與外交部之「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案」** 1.依友邦提出之需求,撰寫年度華語教學計畫書(中外文)。… 更多 2.規劃華語教學課程(統一以「新版實用視聽華語」(共5冊)作為主要課綱規劃之基礎),另輔以其他必要之自製華語教學教材。 3.提供華語教學服務,確切授課時程/時數另訂。 3.每月繳交工作月報、每季繳交工作季報各乙份。 4.每年繳交中外文年度工作成果報告書乙份。 5.其他交辦事項。 專 長 華語教學 外國語文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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