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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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4-28 19:00
向大家報告一個消息,立院昨天三讀通過 #動保法 部份條文修正。對於惡意棄養、不餵食等行為,也將納入「虐待」的範疇。 未來若因此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物保護法
#保護動物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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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文修正真的非常重要👍🏻
希望動物保護的意識抬頭,不要再有虐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