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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85190624900 時間:2019-01-02 18:21 👉為保民眾權益,內政部新措施👈 消防安全設備依規定設置後,平時備而不用,一有火災發生,要能發揮作用,在平時就必須確實檢修🔧,為確保依規定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能維持功能正常堪用📣自108年1月1日起,製造年份超過10年或無法辨識製造年份之消防水帶,應實施「耐水壓試驗」,使消防水帶在火災發生時可承受水壓不破裂,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更多 另為確保收容避難弱勢族群場所消防安全,有收容需維生器材、行動遲緩或無法行動之患者或年長者之長照服務場所📣自108年1月1日起新設立之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不限面積均應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以提升是類場所火災通報效率,避免延誤報案而錯失搶救先機‼ 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15293&type_code=02&pages=1&src=news |
請問社區的消防水帶,如果超過十年沒有換新或是測試水壓的罰則? 因為檢測水壓3年一次的檢測價格,差不多一個新的水帶可以撐十年的價格。如果換新,舊的如果堪用又覺得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