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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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4-10 15:15
任教期間赴陸短期講學 葉俊榮:一切符合相關規定 1、葉部長於擔任本部部長前,任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為國際知名學者,除頻繁在國際學術場合發表研究論文,也獲邀至國際知名大學從事短期講學(例如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哈佛大學、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及澳洲墨爾本大學等)。… 更多 2、有關葉部長於國立臺灣大學擔任專任教授期間,曾至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短期講學(自100年12月19日起至101年1月15日止)1事,是浙江大學朱教授兼副院長新力所開課程(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並邀請葉教授至該課程講學,屬一般學術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符合相關規定。 3、另葉部長於91年至95年擔任政務人員,並自95年借調期滿後,返回國立臺灣大學擔任專任教授,近10年均未兼任該校編制內行政職務,全心全意從事學術研究。 新聞連結:https://goo.gl/5qhg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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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1葉俊榮赴陸講學補充說明

內政部長葉俊榮於擔任部長前,任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更多,為國際知名學者,頻繁在國際學術場合演講及發表論文。中國許多大學與研究機構也都曾邀請葉教授演講或發表論文。各主辦單位為宣傳或呈現演講等活動,於其網站出現葉俊榮國際學者之訊息,本不足為奇,不應穿鑿附會,恣意認定葉教授在該校授課。

媒體關心葉俊榮部長赴陸講學1事,昨(10)日葉部長在記者會上已清楚表達講學的部分只有浙江大學這1次27天的短期講學,其他均屬學術交流演講或論文發表。

葉俊榮再次重申,來內政部前,近10年期間,專心從事學術研究,透過國際交流及研討,把臺灣憲政改革及民主轉型的經驗理論化,帶到全世界,是件很重要的事。至於應邀演講或論文發表,也是基於能將臺灣好的法治理念、民主轉型的經驗推廣到國際,應正面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