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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6982060652805 時間:2021-05-07 10:58 【109年度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8.2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保障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 從17.5萬調高至18.2萬,增加7,000元啦🤟 創歷年最大調幅! 今(110)年申報綜所稅適用喔~ 💓三步驟算算看🤓 1️⃣計算「基本生活費總額」: 18.2萬x申報戶人數(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2️⃣計算「比較基礎合計數」: 免稅額+一般扣除額(標準 或 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 3️⃣「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比較基礎合計數」 差額部分可再從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基本生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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