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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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13 17:32
既然被cue了
只好讓大家看看N年前不知道在銃三小的我...... (助理已嚇壞) 以下開放
嚇死的請按愛心♥
有點嚇到的請按哈😆 不過我還是要說,無論身材怎樣有自信最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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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從以前就這麼有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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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15 13:53
很久沒跟大家用影片見面了
今天是元宵節,也越來越接近開議日
想跟大家分享新會期新希望,還有 上週五有很多針對燃油機車、電動機車未來該怎麼走的意見
我都有一一看過
也在影片中和大家聊聊💬 祝大家元宵節平安快樂、湯圓吃飽😊😋
影片
洪委員元宵節快樂!這個小虎真的很有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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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17 16:57
昨天下午,我和行政院政務顧問 徐定禎、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和議員參選人 邱毓興 ,到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為鄉親加油打氣。 我們也沿著苗栗縣府和坤輿聲稱的公有道路,途經實際上由坤輿在使用的辦公室、地磅查看。也到距離掩埋場只有一條馬路寬距離的龍昇湖,也就是鄉親說的大潭,走了一趟,這可是幾個村落灌溉農作物最重要的水源。… 更多 廢棄物當然需要有去處,所以更需要找到適合的地點、把關該有的污染防治規劃,但很明顯的,苗栗縣政府對這個掩埋場的設置,只有「放水」兩個字可以形容。
 
「這地方真的適合蓋掩埋場嗎?」、「地磅、辦公室、聯外道路沒有被算進計畫範圍,合理嗎?」,只要到現場看,是非常一清二楚的。 這段時間非常多的跨黨派立法委員、地方議員都在關心坤輿案(除了中國國民黨 KMT以外),因為我們心裡都很清楚,種種的不合理都一再顯示,坤輿掩埋場並沒有運轉的正當性,這一年默默關心坤輿案的進展,也讓我很清楚地方鄉親需要更多不分政黨的支持和協助。 在自救會的帳篷裡,鄉親遞給我烤熟的蕃薯🍠,回程的時候,洪箱阿姨也熱情的塞給我自己種的菜頭,還有鄉親自己做的菜頭粿,這些都是靠大潭水源💦種出來的食物,不論是不是苗栗人,我們都有可能吃進肚子裡,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堅守著鄉親、支持著鄉親的原因。 🔺我也會持續關心和協助坤輿的事情,和跨黨派的議員,一起堅持守護龍昇村的鄉親,這絕對是不分黨派要一起來努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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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讚!關心地方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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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21 14:45
🙅‍♂️🙅‍♀️礦業法修法:絕不接受一次諮商同意就永久有效! 上周五經濟部公布礦業法修正草案,今天一早原民委員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委員、 陳瑩(Ying Chen) 委員邀我一同舉辦「漠視諮商同意!礦業法修正不公」記者會。表達拒絕接受礦業法中一次同意永久有效的原民諮商同意條文。 🔺判決怎麼說?法律專家如何看?
在去年9/16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來後,判決很明確的表示:
❝… 更多 採礦為破壞土地採集自然資源之典型影響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開發行為,因此在國家做出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先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完成《原住民基本法》中課予之義務。❞ 我也詢問許多公法學者、各大律師事務所專精公法與民商法的律師們,一同討論這份判決,以及就「礦業權展限」是否每次都應踐行原民諮商同意程序?還是只需要補做一次? 在這段期間內,我所蒐集到的法界意見,各方評論角度雖略有不同,但對於經濟部版「原民諮商同意只需要補辦一次,之後只要在礦權存續期間都不需要再取得原民諮商同意」都是充、滿、疑、慮💢 因為「礦權存續期間」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期限,而且,在實務制度設計上,只要礦權業者申請展限,經濟部就可以無限次數給下去,所以這個礦權存續期間等同於是「沒有期限」,原民同意一次就等於是「永久同意」。 🔺你祖先已經同意,不要兩三代之後再來抱怨?
這次在經濟部公布的草案中,修正草案第48條僅就「新申請礦業用地」時,要求礦業權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諮商同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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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權益不應該被漠視!
洪委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