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1489106231125076 時間:2017-11-02 23:49 【以「勞資會議」協商,架空勞基法工時保護,就是迫使勞工任由資方宰割!】 勞動部預告草案, 勞資雙方只要完成「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等程序, 即可使得各行各業勞工連續工作12天休2天, 輪班間隔休息時間自11小時調降為8小時等。 所以最極端的狀況, 勞工每天上完大夜班, 休息8小時後接續上早班,… 更多 這樣連續12天的血汗模式是合法的! 過勞的健康危害後果,卻是由勞工自己承擔! 然而, 勞動部卻規劃工時規範的法律保護, 在未訂定例外條款的把關下, 任由「勞資會議」協商決定, 就是迫使勞工任由資方宰割。 台灣勞工企業/產業工會組織率僅7.3%, 有召開「勞資會議」事業單位家數為7萬2090家, 依照勞動部次長說的企業數有140萬家的情況下,涵蓋率僅4.96%。 在工會籌組門檻高的情況下, 「勞資會議」成為最有可能的優先選項, 但是「勞資會議」的性質充其量是「勞動契約」,… 更多 |
這樣的修法,讓年輕人的票快跑光了! 想討好資方,就得罪勞方,資方有資金,勞方有選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