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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4219765196950 時間:2016-06-01 18:48 打臉嗎? 「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的法律位階規定的20天前提出申請,和「第十三任總統申請出國出境相關說明」辦法的15天前提出申請,法律和說明、辦法,何者位階較高呢? 而6月15日出國的申請,6月1日提出,有符合15天前嗎? 蔡英文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的是依照「國家機密法」等相關法規辦理,跟定宇引用的法律相同,但是有某個釋放依照「第十三任總統申請出國出境相關說明」辦法的總統府人員,不知道是哪一位哪一個總統府?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601/875987 |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根本不需要現在回覆打臉自己人,真是白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