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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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5-12 14:35
早上特別請教在監所的朋友,他說,「教誨師」必須經過國家考試,另外有一群是「教誨志工」,也需經過監所機關評估。 我們這個社會不需要更多的嘩眾取寵去鼓勵仇恨。更不該假冒身份造成真正專業者的諮詢輔導工作困擾。
不管是教誨師還是教誨志工, 保護輔導個案的隱私,
就跟醫師保護病人隱私一樣是天職...
一旦違反了, 就不符合擔任這些工作的基本條件了,
因為互信基礎已經完全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