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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900661539115 時間:2017-12-12 17:21 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今天完成三讀,我提案的投票權降低至18歲已獲通過,整部法律,徹底打破鳥籠,真正還權於民了! 1997年,我就擔任推動公投立法的「人民作主、公投入憲 713大遊行」的發言人;21年後,我提案降低投票年齡,也提案確定不在籍投票制度。長遠的21年,人民做主的路,一直沒有缺席。 未來公投法的實踐,將啟動政治、社會、文化的深度對話與激盪;我認為除了熱情,還要有責任感和判斷力,才能在深度的社會對話後,建立深度的社會文明。 我今天特別呼籲年輕人,用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共同持續深化台灣的民主。 |
管立委您真是一個有民主與文化深度的洞察者與實踐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