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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344564371083 時間:2016-05-30 10:54 [國安會至立院報告案爭議]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及國安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國安會是「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所以除了有關國安會法律案或預算案必須之外,體制上不至立法院報告備詢。 嗯嗯,對照二年前的新聞,國民黨好像一直對國安會有跟法律規定不同的認知....。 |
謝謝委員的努力 國民黨最近的舉動都讓人看破手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