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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6051201140870 時間:2019-10-30 17:47 【消防員不僅有「退避權」還有「借道權」】 昨天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未來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 更多 大家也許沒注意到,在這次修法裡頭,親民黨團還修正了第19條,也就是消防人員未來若因為緊急救護、搶救火災之需要,可以進入、使用或損害他人之物品或建築物。經過這個條文的修正,未來消防人員在搶救災害時將不會再出現「拒絕借道」的情況。 該條文在立法院審查時,朝野各黨團均同意親民黨團的看法及修正,消防署也十分認同,僅作部分文字修正後,便列入審查會通過之條文,不須另外協商。 因此,這次三讀通過的「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僅有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更重要的還有一項「借道權」,讓消防人員的救災工作能更加順利,減輕災害的擴大。 ※相關新聞報導: 「我的房子會變凶宅!」鄰居拒借道搶救 冷氣工墜樓 不治→→https://pse.is/JC2L8 #We are Small ,but We are Great. |
死了多少消防員,才換來這條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