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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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4-20 10:22
1983年開始,我參與反對運動,在街頭闖盪的日子不算短,我被警棍抵擋、被盾牌推擠、被警察架離,也被用鎮暴車載去荒郊野外「下放」,印象中,警方現場指揮官很靈活聰明,他們會想辦法交涉,讓我們形成臨時性組織體系,他們開條件,說哪裡讓我們集結;問我們,現場要由誰作主?有時候會說,叫我們選幾個代表進去談判~~~ 總之,那些年我們被媒體前面打壓成暴力的同時,事實上我們的遊行示威卻很有組織、很有秩序。這過程,警方和運動領導人的溝通、現場的因應佈署,談判的鬆緊拿捏、胡蘿蔔與棍子的交互運用,這些互動,對我們當年的運動成熟度,深具影響。 現今呢?警界英雄何在?署長、分局長的威望何在?指揮官的能力何在?在我看來,技術斷層的問題非常嚴重,領導人要正視這個問題,有能力要做給大家看,沒有能力,又無所作為,只徒然折損政府的威信罷了!
負責分局長換下吧!優勢警力搞成這樣,太無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