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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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1-12 20:33
【#重要】社福機構照顧人員輪班間隔應以11小時為原則
 
「蝦米?!聽說勞基法修正後,社福機構照顧人員輪班間隔會變成8hr?」
 
誤會大了!衛福部澄清:
 
▶為確保服務品質,保障工作人員權益及身心健康,衛福部主張,社福機構工作人員輪班仍以「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為原則。
 
▶目前社會福利機構照顧人員現行排班,均採兩班制或三班制,原則上更換班次已隔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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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機構照顧人員輪班間隔,應以11小時為原則- 衛生福利部全球網站中文版

有關勞動部1月10日勞動基準法修法說明記者會所稱,依據衛生福利部初步盤點結果,照顧弱勢兒童的社福機構照顧人員,符合輪班間隔可更改為8小時之例外情形乙節。衛生福利部強調,為確保服務品質,保障工作人員之權益及�...
所有單位都不得違背勞基法母法 所以都是以母法八小時為基準
原則是"道理"的另一種說詞 ,不講道理是不違法
這就是中華文學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