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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604674279907 時間:2020-10-11 21:44 一、研議鬆綁幼兒園不得教美語,還是教育部的既定政策嗎?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規定,幼兒園不得進行全日、半日或分科的外語教學。 《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教師只能在大專院校、高中或補習班任教。 實際上,幼兒園要嘛登記兩張牌,用短期補習班聘用外師在幼兒園任教;要嘛乾脆登記為短期補習班,規避幼照法規的所有規定。 … 更多 在全美語、雙語幼兒園四處可見,外師成為招生宣傳的今天,法規與實際現況出現這麼大的落差,有這麼多的幼教現場,不受幼教法的規定跟保障?難道教育部不用設法嗎? 再過10年,外師、全美語幼兒園,會不會變成幼教界的違章農地工廠? 然而,當我問教育部,前行政院長賴清德2018所說的研議鬆綁,還是教育部的既定政策嗎?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支吾其詞,顧左右而言他,實在令人嘆息。 二、有沒有勾稽勞動部資料,確保準公共化幼兒園的教保員薪資在29,000元以上? 我認為,要改善兒虐現象,除了重罰跟宣導,根本上,還是要改善「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高勞動、高情緒、高流動」的幼教勞動市場,讓教保員能夠有合理的薪資待遇,吸引更多人投入至關重要的幼教領域。 準公共化政策推出後,推動及補助作業要點明確規定,教保員每人每月固定薪資總額應達29,000元以上。然而,全教總2019年3月的記者會揭露,回報月薪低於門檻者、把獎金計入經常性月薪者所在多有。 當時,教育部回應,會與勞動部勞保投保薪資資料勾稽,建立薪資查核機制。 18個月後的今天,我問署長,與勞動部勾稽的薪資查核機制建立了沒?署長一下子說有,一下子說「在做這個方向的處理」、「還在協調中」。說實在的,我根本聽不懂署長在說什麼,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有這麼難回答嗎? 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我深知絕大多數的教保員收到的薪資報酬,跟其對孩子的付出,跟其工作現場的壓力、勞累,根本不成比例。如果我們在意孩子,難到不該在意與孩子長時間相處的教保員,改善三高三低的勞動條件嗎? 如果連這種事情都含混其詞、說不清楚,實在讓人懷疑,教育部改善幼教環境的決心。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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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念的是全美語幼兒園, 簡單來講, 就是一家補習班, 他們連幼兒園的牌都沒有, 補習班規定兩歲以上,… 更多 他們一點也沒有違法. 但真心建議, 政府放寬教學規定, 把五歲以下的幼兒教育機構都納管比較對 !不要管人家教什麼, 重點是要管理在一定水平之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