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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324776901739 時間:2022-02-15 12:57 被匡列居家隔離要自費花大錢住防疫旅館? 中央與地方應統一方針,全額公費補助! 近日有媒體報導,有民眾被屏東縣政府疫調匡列後,即使有可能符合「居家隔離」的條件,仍被送往防疫旅館「集中隔離」,而且還必須自費將近數萬元的住宿費用入住。民眾向公所人員表示經濟負擔太沈重之後,卻被公所人員反嗆,「去借錢來住」。 … 更多 相關事件被披露之後,引發許多討論。儘管後續屏東縣政府表示,會補助每人每日五百元的住宿費用,仍然無法消除民眾心中的疑慮,也有民眾表示,如果居家隔離與集中隔離的標準不明,動輒要負擔防疫旅館的高昂住宿費,超出負擔上限,會讓人變得不敢、不想掃實聯制。 這個現象,讓我感到十分憂心。 按照衛福部現行規範,倘遭匡列需居家隔離者,若能符合「一人一室」規範,就可以在家完成隔離。 然而,今年初因 Omicron 變種病毒入侵導致台灣的本土疫情再起,許多地方政府礙於 Omicron 的高傳染力與難以預測,仍會以「染疫風險高」為由,將匡列者移至集中檢疫所。 匡列人數增加、國人返台頻繁,導致各縣市因集中檢疫所不足,被迫要將居家隔離者轉送至防疫旅館。然而,目前僅有台北、高雄、桃園宣布會全面補助防疫旅館的隔離費用。 這代表,其他縣市因為匡列而配合入住防疫旅館者,不僅要花錢自費入住,甚至連防疫計程車的車資都要自行支付。更不用說,遭隔離者還等同於面臨十四天無法工作的窘境,許多人因此沒了收入,蒙受無妄之災。 這對於民眾來說,簡直是莫名其妙,當中許多被匡列者只是出門吃個飯,就因此讓錢包大失血。 我的好同事邱顯智也從法律觀點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得徵收費用的,只有第 58 條和第 59 條入出境相關的檢疫或措施。至於規定對曾與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的第 48 條,並沒有得徵收費用的規定。」 昨天陳時中部長也表示:「在集中檢疫所隔離原則上不收費,若地方政府自己匡列得很大,或認為有必要,而發生跟原則不符的情況,就要考量到原則的精神。」 為了控制疫情的「公共利益」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況下,還要民眾花大錢自費,這不管是於情、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 成功的防疫,必須建立在人民、政府之間的互信和合作。 低確診數的「台灣模式」必須仰賴大家平時戴口罩、勤洗手,更需要透過疫調、匡列等較為強制性的手段來截斷傳播鏈,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更要謹慎顧及民眾的權利,避免因為過當的防疫措施,反而造成民眾大力反彈而出現「防疫疲勞」。 在短期防疫政策不變的情況下,我認為指揮中心和地方政府應該要統一標準,全面補助民眾支付因匡列隔離於防疫旅館產生的費用。 |
要不然恢復三級,禁止內用,之後政府再來補助商家,再大發消費券; 或者現在政府補助防疫旅館,讓大家自願配合防疫。同樣都是花納稅人的錢,就看你想要怎樣的生活。 |
3132472010326503 時間:2022-02-15 17:21 別讓人民自費拚防疫,請政府全額補助防疫旅館費用! 前幾天,有新竹吃飯民眾被要求支付33,800的防疫旅宿費用,今天又有屏東縣診所所長,因為覺得「內心虧欠」,想要買單200多萬的防疫旅宿費用。 今天陳時中指揮官在疫情記者會說:「如果家中環境不適合,可以送到公費的集中檢疫所隔離,不應不應要求民眾自費入住防疫旅館」。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實際上的情況是,民眾被強制送進防疫旅館,還要負擔住宿費用。 … 更多 明天上午9:30,我將與王婉諭將召開記者會,揭開隔離措施、要求民眾自費的不合理之處。 呼籲指揮中心,除了再三重申外,拿出具體作法解決爭議吧! 延伸閱讀: 【防疫旅館的相關費用,國家應該買單】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3131096810464023 |
@{Yu Yu Wang} 因為跟感染者同框也要被罰款? |
@{Yu Yu Wang} 那叫做罰款 | |
@{Yu Yu Wang} 被感染不管故不故意都是不必花一毛錢的,反而被匡列(時空重疊)又是陰性才會到防疫旅館。 | |
衛福部長只講場面話,地方上實際就是做不到,實聯制大家看著辦吧。 | |
3133054000268304 時間:2022-02-16 12:56 【別讓人民自費拚防疫,請政府全額負擔防疫旅館費用!】 今天早上,我和王婉諭委員召開了「別讓人民自費拚防疫,請政府全額補助防疫旅館費用!」記者會,呼籲指揮中心,提出實際作為,由政府全額負擔防疫旅館的費用。 👉指定旅館強制自費負擔過大 … 更多 這段時間辦公室接到了許多陳情,民眾表示被匡列隔離後送到指定防疫旅館,旅館立即要求他們支付動輒兩三萬的費用,甚至有民眾提到自己向衛生局表示無法負擔如此如此鉅額,衛生局人員居然叫民眾去借錢的荒誕情節。 👉實聯制不敢掃反成防疫破口 因為一被匡列就損失巨大,許多民眾開始對實聯制感到害怕,造成疫調困難,產生了隱性的防疫破口。 政府應該負擔集中檢疫所以及防疫旅館的費用,讓民眾可以安心配合防疫措施,共同守護國人的健康。 👉依法不應由民眾負擔隔離費 回到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只有第58條、59條明列「入出境相關檢疫或措施,得徵收費用」。 然而,民眾收到的隔離通知書上載明依據48條規定請民眾隔離,第48條並沒有「得徵收費用」。依法,不應由民眾自行負擔隔離費用。 👉防疫紓困預算還有260億可以用 同時,防疫紓困特別預算中,到去年12月底為止,還有260億的特別預算尚未使用。 因此,用防疫特別預算支付民眾隔離於集中檢疫所與防疫旅館的費用,以免民眾負擔過重或者造成疫調的困難,是可行且合理的方式。 👉補償申請流程繁瑣各地不一 … 更多 |
除非沒有家庭、沒有工作,不然誰願意被隔離14天,就算隔離完沒有被離職,自己的工作還是得自己做完。 |
政府可以幾百億補助餐飲旅遊業,也可以幾千億發消費券,為何不能全額支付隔離? 被匡列隔離也是配合防疫政策,如果民眾消極配合而造成疫情擴散,最後政府還不是得再補助業者、再發一次消費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