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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521505205818 時間:2021-09-13 19:50 上個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07號,做出有關勞基法的解釋,#宣告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 勞基法第49條第一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大法官會議認為這項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 更多 自解釋當日失效。 👉 這解釋文公布後,許多關心勞工和照顧者權益的團體,很擔心後續幾個衍伸問題: 1⃣ 如何避免平等權保障淪為表面的形式平等:在原條文失效後,不分性別的夜間工作者陷入缺乏法規保護的空窗,該如何讓所有的夜間工作者都能受到實質保障? 2⃣ 該如何建立沒有照顧者歧視的勞動市場:該如何將母性保護轉化成不分性別、不限婚姻狀況的照顧者保障? 3⃣ 如何強化工會功能以及制定勞資協商及共同決定機制:夜間工作的工會同意權被大法官解釋失效後,勞動部該如何保障個人同意與工會集體同意不被架空? 今天我與 林宜瑾 委員、范雲 FAN, Yun 委員、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共同舉辦「🔺 釋字第807號對夜間工作、工會同意權後續影響與對策公聽會」,會議上邀請了相關行政單位、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參與。 勞動部陳明仁次長也承諾,未來勞動部的工作重點包括:1⃣ 讓所有夜間工作者在輪班、工時問題以及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上透過修法或相關措施做檢討與提升。 2⃣… 更多 |
立委,你可以有白話版嗎?你們要打公投,一定要簡潔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