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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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10-24 09:00
為持續督促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推動環境永續,
#我國應思考發展碳交易! 📍近期國際間許多銀行喊出「NO ESG, NO Money」的口號,將ESG及赤道原則作為審視融資的標準,顯見國內推動永續金融的行動是刻不容緩!… 更多 本週我就在財政委員會強調,永續金融不是僅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政府的政策引導也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而為避免公司藉由撰寫精美作文,或推廣環保公益形象進行漂綠,我也要求金管會未來應盡速擴大資訊揭露的公司範圍,並加強CSR內容的監理及查核機制,使國內的CSR規範能符合永續發展的國際性標準。 再來更重要的,為持續督促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推動環境永續,我國應認真思考發展「碳交易」之發展性! 但環保署在書面報告提及,未來碳權交易將不以金融商品形式推動!因此我也要求環保署,能夠針對他們的考量提出相關報告! 因為要發展碳權交易機制,首先須由政府分配各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權上限,再由各企業依其排碳量多寡,決定是否將自身的碳權配額交易給其他企業。 因此政府就必須扮演制度維持及分配之重要角色,因此就出現了三大課題: 1. 若要發展碳交易機制,政府應如何客觀地計算每家企業的碳權標準?
2. 以企業過去的碳排放量作為碳權訂定標準,並逐年削減碳權額度的可行性高嗎?
3. 碳交易機制和徵收碳稅(費)能同時施行嗎? 因此當企業的碳權能夠被交易買賣時,將能使企業間互相產生節能減碳的需求!碳交易能成為企業的營收來源,更進一步促進環境永續之目標! 過去的案例一再證明,開放碳權交易確有強化企業節能減碳的效果,若能以金融商品形式擴大開放民間參與,將有利於提升民眾ESG意識,協助推動環境永續發展。 我也籲請金管會及環保署務必重視,台灣未來在 #綠色金融發展 上也絕對不能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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