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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670606537108 時間:2021-02-10 11:07 #中選會應在罷免理由上減少人民疑惑 #謹慎嚴謹的程序才更能做好選擇 最近台灣的一連串罷免行動,人民行使政治權力,並無不可,但在行使程序上,政府是否提供嚴謹妥善的資訊給選民做選擇,更應該被探討並持續反映在制度改善上。 以近期的罷免黃捷案來說,在中選會公告的「罷免黃捷理由書理由五」:黃捷違反國安法21條,影響國家安全甚巨。… 更多 但這邊所謂的國安法21條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而非台灣的《國家安全法》,中選會就應要求罷免人寫明全名或文字修正,而非全文照登,使人誤會。 面對這樣的情形,其祿辦公室也與中選會探討罷免程序是否可以更加完善且清楚,並請中選會提供法規上之規定與解釋。後續我們也會在避免資訊有誤,造成大眾誤解,對被罷免人極為不公平且損害其權益的前提下,持續與中選會討論罷免程序的優化。 執掌選務的中選會, 被國人期待的是以專業、客觀與中立態度,協助處理選舉業務,罷免作為人民參與政治的權力之一,中立機關在程序上就需要謹慎看待,務必在充分的資訊下尊重人民的選擇,才更能體現進步社會的價值。 |
依照罷捷方的說法 他們想寫的是中華民國國安法第2-1條 並非香港國安法21條 至於是否要中選會主動在程序中要求雙方法令引用必須有實有據 還是要雙方自主提出更正 可以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