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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30294054938 時間:2022-02-21 14:45 🙅♂️🙅♀️礦業法修法:絕不接受一次諮商同意就永久有效! 上周五經濟部公布礦業法修正草案,今天一早原民委員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委員、 陳瑩(Ying Chen) 委員邀我一同舉辦「漠視諮商同意!礦業法修正不公」記者會。表達拒絕接受礦業法中一次同意永久有效的原民諮商同意條文。 🔺判決怎麼說?法律專家如何看? 在去年9/16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來後,判決很明確的表示: ❝… 更多 採礦為破壞土地採集自然資源之典型影響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開發行為,因此在國家做出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先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完成《原住民基本法》中課予之義務。❞ 我也詢問許多公法學者、各大律師事務所專精公法與民商法的律師們,一同討論這份判決,以及就「礦業權展限」是否每次都應踐行原民諮商同意程序?還是只需要補做一次? 在這段期間內,我所蒐集到的法界意見,各方評論角度雖略有不同,但對於經濟部版「原民諮商同意只需要補辦一次,之後只要在礦權存續期間都不需要再取得原民諮商同意」都是充、滿、疑、慮💢 因為「礦權存續期間」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期限,而且,在實務制度設計上,只要礦權業者申請展限,經濟部就可以無限次數給下去,所以這個礦權存續期間等同於是「沒有期限」,原民同意一次就等於是「永久同意」。 🔺你祖先已經同意,不要兩三代之後再來抱怨? 這次在經濟部公布的草案中,修正草案第48條僅就「新申請礦業用地」時,要求礦業權者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諮商同意。… 更多 |
@{郭國文|gogowin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