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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997354087969 時間:2022-03-30 18:47 終於要成功了! 今天內政委員會終於完成了《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審查,意味著即將送入院會二、三讀! 選舉期間,就有許多村里長請我「未來」幫忙爭取「提高事務費」。 因此我在去年初,將原偏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能夠考量地理等因素酌予增加提出修正草案,並在5月7日時一讀送委員會。… 更多 今天我做了提案說明,接著在質詢內政部陳宗彥次長時,強調村里長是最貼近地方居民的人,他們承擔地方大大小小的工作,而每個月的45000事務費並不是薪水,那是用來支付村辦公處的水電、文具、繕雜等公務支出,最後通常已經所剩無幾;我問過不同地區的村里長,餘額大概都落在二萬元以下。並且立法已超過22年從未修正,隨著物價變動、基本工資上漲,是到了應該調整的時候啊! 我繼續讓大家了解:原鄉的村里長更是加倍吃力,例如山難救援、落石處理、扶弱濟貧、打掃村莊……;又例如1642平方公里的秀林鄉有9個村長,但1047平方公里的彰化縣有579個村長;又如五峰鄉桃山村長,要管理散落各地的12個部落;而尖石鄉玉峰村長除了管理11個部落,其村民除了原住民8500人,還要管理1200名的漢人。這種地理環境,山路崎嶇顛簸,光是車子油費、修理費就已經很驚人。 在陳次長表示感同身受時,我就跟陳政次說,針對公務員、教育人員,政府都會考量到地理環境、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給予地域加給。 我要求內政部提出院版對案時,應考量原偏鄉地區地理環境,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金額再酌予提高,次長表示同意。 今天的審查很順利出委員會,不需要朝野協商,順利三讀的話,將適用於年底地方選舉當選者開始! #質詢影片在留言處 |
貼心的委員~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