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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811093989741 時間:2021-02-20 01:07 由國民黨發動的兩項公投案已達連署門檻,我也整理了許多鄉親在我服務處門口連署站完成的連署書,親自送抵中央黨部彙整。 在盤點數量時,我發現 #反萊豬公投案 的連署書數量明顯較 #公投綁大選公投案 為多,這與中央黨部統計結果相符。 究其原因,應該是不少民眾對於 #公投綁大選 的意涵與效果不甚了解,不似反萊豬來的那麼直白所致。 那麼到底 #公投該不該綁大選呢?… 更多 依據過去國內外實踐的結果,如果公投單獨舉行不綁全國性大選,投票率將大幅降低,難以達到公投案通過的門檻,公投權利形同虛設。但也有論者認為如果公投綁大選,公投將淪為大黨政治動員、政治綁架的工具,真正由公民發起的公投案反而成為配角。前者當然可以用修法降低通過門檻的方式來解決,但是門檻修得過低也有可能演變成少數立場鮮明人士之意見凌駕多數人的情形;後者則可透過對可交付公投的提案設訂一定的法律要件並加以審查,以避免一些「無實質意義」的「口水公投提案」來解決。 其實,抉擇的關鍵還是在於民主政治發展的成熟度,以及對公民意見的自主形成是否有信心。亦即,現在到底是政黨動員民眾支持?還是民意走向影響政黨主張? 我認為,公民投票是直接民權的一種體現,所以應降低連署門檻,盡量讓其成案,成案後也應盡量有所結果,所以通過門檻也不宜設定過高。為了避免仍然無法通過較低之門檻,則宜允許與大選同日舉行,以收帶動投票表達意見之效,此其一也。台灣民主發展至今已趨成熟,民權意識高漲,且民意如流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能將公投與大選綁在一起,將可逼迫各政黨對各公投案表態,讓公投案的成功與否影響大選的結果,讓勝選的政黨對人民展現的直接民意負責,所謂 #得民心者得天下 。此其二也。 當然,公投案的內容必須白話易懂,且其通過或不通過的效果究竟如何,應該經公正學者專家、提案人以及答辯機關共同確認後刊載於公投公報上,俾公民能確實理解公投案之意涵並依其自由意志有效行使公投權利,於公投案通過或不通過後政府部門依法該如何作為,也不再有含混擺爛甚至狡辯卸責的空間。 所以,我認為應該回歸2017年的公投法,讓公投能夠綁大選,讓人民對【事】的直接民意可以透過公投與對【人】的直接民意選舉同日舉行,此不啻為台灣民主成熟的重要法治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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