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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73671514033 時間:2020-10-02 15:42 無論兩輪或四輪,在道路上的每個人權利就該相當。惡意危險駕駛就該重罰! 前幾天在台88線上貨車逼車危險駕駛事件,透過新聞畫面,令人氣憤。更思考,如果這是自己的家人、朋友、甚至哪天變成自己是主角?該怎麼辦。 昨日桃園市平鎮也有小貨車惡意逼車讓女性騎士跌傷,這些都不是單一個案,而危險駕駛的行為一再發生,這絕對不該被縱容。… 更多 先說結論,本辦公室絕對重視每個道路上的用路人權利,而在路上的駕駛,無論兩輪或四輪,都應該受保障、受約束,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這不是口號、更應該是行動。 因此,已經準備好於下週交通委員會開會時,做臨時提案強制要求交通部要正視這樣的層出不窮的危險駕駛問題,惡意逼車、急踩煞車或是利用車體優勢的脅迫他車讓道,都是不應該被縱容的行為。這點,相信是大家的共識。 另外,因為台灣兩輪機車的使用率比歐美國家高出許多,常有碰撞後騎士遭捲入大貨車底盤下遭輾斃的不幸新聞發生,這點也是本辦公室過去一再關心的案件。要知道,碰撞不見得有立即的傷亡,但一旦機車騎士摔倒後捲入車下底盤,遭受的生命安危則是立即性的傷害。 而交通部已經同意,在一個月內,會實驗模擬大貨車在不同防捲入架高度下的安全性,研究降低高度以防止捲入事件發生,又能夠不影響貨車正常行駛。這個部分,雖然交通部過去已經開了兩次公聽會,但遲遲沒有動作也讓人無法接受。 孟楷正式提案要求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做正式回覆報告,目的就是在道路安全上做超前部署,能夠少一件道路危險的事件發生,就是挽救數個家庭的最好作為。 最後,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日本能讓逼車法上路,台灣行政部門也應該研議相關的條文,以嚇阻後續可能的危險駕駛行為再發生,過去沒有做到的部分,就從這一刻起,杜絕這樣的狀況再發生。 #兩輪四輪權益一樣重要 #危險駕駛也該跟酒駕一樣是零容忍 https://news.tvbs.com.tw/cars/1393627 |
民國84年台北縣治是個法案。15米道路15頓大型車禁止進入行駛。全台北縣29鄉鎮都一樣停駛。如果要行駛要向當地派出所報備同意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