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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441964374009
時間:2019-10-23 13:51
道理很簡單! 我們的檢察官(士林地檢)去年12月就發布通緝了,犯罪嫌疑人已經發現了,沒有「自首」減輕的適用; 香港說他們沒有司法管轄權,那就由我們來辦,香港總不能眼睜睜看著嫌疑犯大搖大擺在逛大街或者自由行吧! 道理很簡單,香港不辦,台灣來辦!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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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