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642551343009925 時間:2020-10-21 20:16 普悠瑪事故今天滿兩年 運安會在10/19靜悄悄公布了調查的最終報告,並以「擔心造成家屬二度傷害」為由取消記者會,選擇在公布報告前一天私下向家屬說明。 令人傻眼的是,運安會在說明會上請罹難者家屬簽屬保密切結,被質疑後又說沒有強迫,「只是擺在桌上而已」,實在讓人不知道在演哪齣抑或是另有隱情。而蘇院長對此事受訪時也回應道:「這是誤會,運安會明文規定,在最終報告沒有出來前要保密,這是法律明文規定。」… 更多 那我們來看看所謂運安會主委及蘇揆搬出來救火的運輸事故調查法第21條到底怎麼說 「除運安會指定之發言人及運安會網站所公布之資料外,參與調查人員及其主管或雇用人於調查中不得對外揭露任何運輸事故調查相關之資料」 那我就想請教,家屬是前述法條規定的哪個身份,所以「依法」需要簽屬所謂的保密切結?直接說結論,根本沒有! 因此今天在委員會質詢中,我嚴正要求楊主委說清楚、講明白,以免往後運安會繼續讓家屬蒙受「二度傷害」。 影片
|
委員,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