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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398229209353 時間:2020-06-23 16:45 讓國家的憲政體制正常運作是理想,但現實上的問題要如何克服? 事實上,監察院因為許多連動的法律與憲法有關,若要廢除,就必須要進入憲政層次的討論,這個才是國民黨不斷拿人事案做文章,卻不願意告訴人民的問題。 以國人一般常見的監察院權責舉例: 👉彈劾權 (針對政務官、常任文官) 現行程序為監察院對違法失職之公務員(政務官及常任文官)進行彈劾後,將案件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以決定是否對其為懲戒。… 更多 立法院固然是代表民意的機構,但在現實政治上也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因此對於專業常任文官的彈劾也經常蒙受是政治迫害的罵名,但實際上是否為政治迫害卻未必,因此在這些疑義尚未釐清之前,躁進地進行改革反而可能是造成憲政平衡破壞的元兇。 👉提出糾正案 依監察法規定,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此外,目前監察院實務運作亦常對地方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案。 若要廢除監察院,我們或許可以思考是否有繼續保留該等糾正制度之必要,因為如果有存在的必要,我們必須設想好對地方行政機關之糾正案由何機關提出是較為妥適的配套,畢竟整個憲政體制的設計牽一髮而動全身,在尚未做好安排前貿然行動反而會使得我國憲政秩序徒遭不必要的混亂而已。 固然地有地方議會作為地方性的民意代表機構,但這是規範上的理想,惟實際上地方議會與地方政府的互動關係,反而讓這個民意機構能否去實質地監督地方行政機關產生疑問,因此這也必須是在做整體結構性改革時不得不考量的地方。 👉審計權… 更多 |
不論制憲還是修憲,讓台灣的憲政能改革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