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2923201764404584 時間:2020-03-12 18:50 陳副市長,要看法律條文就要看完整,懂? 這次的韓國瑜市長罷免案,是整個台灣民主選舉歷史上,第一次由「被罷免者的副手」擔任「握有可不可以去投票的審查權力」的選委會主委。這不是球員兼裁判,什麼才是? 陳雄文副市長口中所謂的「法律有規定」,那我們就來看看他的法律規定: 《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報擬任委員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款「擬任主任委員人選,應由各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正(副)首長、幕僚長擔任。」… 更多 但是他只看了這一半,而後半段是這樣寫的: 「但確因情況特殊,得敘明理由暫由委員代理主任委員職務,代理期間並以一年為限。」 意思就是,如果因為情況特殊,也可以不必是第二點第三款中所規定的人員擔任。 我今天直接提出質詢,要求中選會報請行政院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八條第二項,直接撤換已經「違反公正行使職權」、並「足認其職務有偏頗之虞」的陳雄文主委,改由委員會中的其他專家學者擔任,讓高雄人能公平自由地決定自己的未來! 影片
|
謝謝趙委員替高雄市民表達心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