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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587745841579 時間:2019-04-22 15:09 派遣工權利 首度入法 衛環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9條及第2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除增訂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單位、派遣勞工及要派契約等定義外,更明確派遣事業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另派遣勞工遭積欠工資,得向要派單位請求先給付,以保障派遣勞工的工作及工資安全。… 更多 過去派遣業者如惡意倒閉或刻意積欠工資,派遣勞工往往難以追討遭積欠的工資,為立法遏止上述勞工領不到工資之情事發生,並加重要派單位角色及責任,我主提勞動基準法增訂第22條之1條文,規定要派公司在派遣勞工遭積欠工資時,除透過向政府申訴,政府對違法雇主進行裁罰外,還可以要求要派單位先行給付派遣勞工工資,要派單位再向派遣公司求償或由應付給派遣公司的費用中扣除。 勞基法為勞動法規的根本大法,此次修法首次將派遣勞工之權益納入勞基法保障,捍衛尊嚴勞動之決心不變。 【自由】派遣勞工保障入法 積欠工資要派公司要先支付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66878 【聯合】派遣保障首入法!若遭欠工資 派遣工可請要派單位給付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770334 #勞基法 #派遣勞工 #首次入法 |
勞基法修惡時……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