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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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9-10 12:49
得知行政院會終於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將電信詐欺納入組織犯罪一事,宏陸真的很高興。 這幾年來,台灣電信詐騙成員遍布全世界,既騙台灣人也詐騙外國人,許多人損失慘重甚至傾家蕩產,這些「台灣之恥」早就為世界各國所痛恨,宏陸的團隊在過去這幾年,也接到許多受害人的陳情。… 更多 因此,在半年前我就要求法務部及檢察機關,徹底檢討台灣詐騙犯罪起訴率極低(只有45.4%),定罪率又逐年降低的原因,要求主管機關拿出具體有效的方法,強化檢警相關蒐證與偵辦能力來杜絕電話詐騙案件的發生。 現在,行政院終於願意修法,將電信詐欺納入組織犯罪,未來詐騙集團犯罪將從重量刑,主謀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最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希望本案能盡早完成修法程序,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洗刷台灣「詐騙之島」的國恥惡名。
很感謝,終於政府有動作,委員要好好立法,現代年輕一代淪為共犯,要重視未來不願用勞力賺錢,堪慮未來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