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6

文章 留言
3507928215887168
時間:2020-06-09 08:32
【擴大自行到案專案2.0問答集】
因應我國防疫政策,本署自4月起至6月底止,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2.0,以「不收容、不管制、低罰鍰」等措施,鼓勵逾期滯臺的外來人口主動到案。
為了讓大家對於本專案有更深的了解,小編特地再次整理了專案問答集,也請大家告訴身邊逾期停(居)留的親友,趕緊把握專案機會,減免處罰,安心回家!
Q1:逾期居留未滿30日的外來人口,如果依法重新申請繼續居留於臺灣,是否適用本專案的減免處罰措施?
A1:不適用。本專案適用對象為「在臺逾期停(居)留,欲辦理返國手續,且由本署為限令出國(境)處分,而自行出國(境)」的外來人口,如果逾期居留未滿30日的外來人口仍欲申請居留於臺灣,則不適用本專案自行到案的減免處罰措施。… 更多
Q2: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依本專案辦理自行到案並返國後,是否不會被管制入國,可以馬上再來臺?
A2:不一定。依本專案自行到案者,本署將不會管制他們禁止入國或不予許可來臺的期間,但當事人會被管制一定期間不能用免簽證來臺,必須申請簽證才能再來臺。
Q3:本專案措施中,「不管制」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A3:本專案措施的「不管制」,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1條第1項第10款、第1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第1項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本署裁量,免除自行到案者禁止入國或不予許可期間的管制期間。
Q4:依本專案自行到案的外來人口,如果未於期限離境,之後再次自行到案,是否適用本專案措施?
A4:不適用。本專案自行到案機制,以一次為限。
Q5:逾期外來人口想趁專案期間自行到案,但因疫情關係無法購得返國機票,而未於期限離境,是不是就會被取消專案適用資格?
A5:對於因疫情而無法購得返國機票者,移民署現行採取彈性作法,將於自行到案者辦妥訂購機票等相關手續後,再限令出國(境)。
#移民署 #擴大自行到案專案 #不收容 #不管制 #低罰鍰 #減免處罰 #安心回家 #廣告
硬要搞到外國人那麼麻煩,對外國人很不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