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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9184947868407 時間:2021-07-01 14:14 #指揮中心快訊 #COVID19 #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 勞動部 📺記者會影片-臉書:https://reurl.cc/3a6ddM 📺記者會影片-Youtube:https://youtu.be/U8xLlbkD0vo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dCly1y6isCM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N8GOkF83jgA… 更多 ※週一至週五客語口譯直播將於14:40進入重點整理環節,不會全程直播口譯 🔔即日起,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雇主應於接續當日安排移工檢驗PCR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今(1)日表示,本土確診案例連續1週低於百人,經考量失能者家庭照顧需求,及家庭較無其他替代人力,且不致有產業移工群聚擴大傳染風險等因素,自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得轉換由家庭類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至於其他產業移工仍暫緩轉換,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指揮中心表示,家庭類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家庭類移工應辦理以下事項: 1⃣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承接家庭類移工之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 2⃣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時,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下稱雇主指引),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接續處理。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新雇主若未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檢驗PCR,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並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及廢止名額。另雇主如果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但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仲介公司將被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xP90P0 ⭐️有傳染病問題?就讓疾管家來幫忙:https://goo.gl/BUFT1r |
現在的執政真好當,智商10應該就能勝任愉快,機場大門不用篩檢就放人,疫苗不必買就靠捐的,防疫物資也不用買有人會捐,內政不必擔心水果賣不出去同胞們會幫忙買,下次選總統我叫幼稚園的兒子去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