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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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4-06 20:30
最新的國內「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者名單」已經公告了喔!!
大家知道嗎?這些業者和大家熟悉的藥物、醫材銷售一樣,都是除了營業登記外,更要讓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審查其資格,通過後,才能得到販賣許可,所以名單以外的業者,是不能進行輻射源的銷售!
如果沒有遵守,就會被原能會的哥哥、姊姊們處罰喔。(>"<)
http://www.aec.gov.tw/newsdetail/headline/3084.html
超連結 AEC.GOV.TW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者名單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者名單」已公布於本會網站,請點選下方(相關網站)即可下載瀏覽。...
請問如果單純進口非醫療設備給工廠,本身辦公室沒有設備那需要申請登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