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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398942417422 時間:2017-08-17 10:24 每次警消人員因公發生不幸意外,總會引發「因公死亡」與「因公殉職」兩者的辯論,起因是「因公殉職」要求執勤人員必須有「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的情形,然而要在事後回頭審視事發當時當事人主觀認知,顯然是非常困難的。 從以往國道執勤發生許多追撞事件來看,國道警察的執勤環境確實是高度風險的環境,願意出勤停留於急駛的車陣中處理狀況,我相信一般民眾都會認為這是冒著生命危險的行為。 在未來要如何避免相關爭論,我認為警政署與其他有相似危險勤務的機關,應可以統整過去所有事故案例,並審酌整體客觀環境,將「因公殉職」的態樣明確列出,避免每次類似事故發生,都要上演所謂從嚴從優的政治討論,也更能確保警消人員的權益。 |
坐在辦公室內吹冷氣就好啦又爽不要出勤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