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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178318511110 時間:2017-04-05 12:27 [內政委員會 ] 替代役服役,應回歸公共性 今天就替代役問題質詢內政部。 在《兵役法》、《替代役實施條例》中,對替代役服役目的都有規範,最重要的是「公共性」。 一般替代役在公部門或社福機構服務、研發替代役則是在對國家安全、產業研發,國家競爭力等有助益的研發單位服役,因此,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產業訓儲替代役,最早是為了讓有專業技能、取得副學士以上學歷的役男也能在相關研發單位服役。… 更多 但在執行面上,卻放寬讓私人企業財團也能申請。 同樣的工作,企業在人力銀行網站開出的月薪就有五萬元,替代役卻只有一萬九千元,役男變相成為財團的廉價勞工。 役政署變成大型人力派遣公司。 因此我要求役政署在審核上,要將是否符合公共性做為最重要考量。 另外,以高雄為例,農村農民年齡老化,經常遇到採收人力不足,老農心血付諸流水問題。 過去部隊會協助農民採收稻米、農作。屏東的海軍陸戰隊99旅就曾經把協助農民採收洋蔥當作睦鄰工作。 但近年國防部研議取消。在兵源有限的狀況下,讓陸戰隊專心投入戰鬥訓練本務。 替代役本身的目的就是公共服務,一般替代役也有一類是農業服務役。 但農委會106年核配的替代役人數卻只有303人。這個部分要再加強,提供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協助農民鄉親,解決缺工的問題。 我要求全面檢討替代役人力資源的運用,落實公共性,以避免被濫用的情況。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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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