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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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7-06 21:08
【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下會期修法禁中共代理人】 嚴格規範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宣、參加中共舉辦的會議
〔記者彭琬馨、李欣芳、蘇芳禾、陳昀/台北報導〕立法院近期完成「國安五法」的修法,蔡英文總統昨在臉書貼文宣示,立法院下會期會繼續努力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 #民進黨版本已付委… 更多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昨受訪表示,有關「中共代理人」的修法,黨團版已經付委,不過考慮到還要再調整內容,因此會請陸委會協助研究,再進行調整。 蔡英文指出,香港「反送中」給台灣一個訊息,如果自己不守護國家的主權、不保護國家的安全,葬送的將會是我們所珍視的自由與民主。 民進黨團上會期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之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草案也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及相關團體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之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及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之會議,發表危害國家安全之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 在罰則方面,違反上述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另規定,各該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前項代理人者,應通知其本人或其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到場詢問;必要時,並得命其提出簿冊、文件及相關資料。若受詢問人未到場、無正當理由不為答覆、為虛偽陳述或拒絕提出簿冊、文件及相關資料,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時力提反併吞滲透法草案
時代力量也提出「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規定「中國在地協力者」若替中國介入我國總統大選或公職人員選舉,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草案並規定,在地協力者若替境外敵對勢力散播不實訊息,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如果修法真是基於國安需求,國民黨團會贊成,但若只是民進黨選戰操作的一部分,逾越國安必要,反對到底。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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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快过去五楊高架到苗栗。影孑都沒有看到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