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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144496025935 時間:2016-06-24 12:00 海軍義務役士兵黃國章案今天宣判,被起訴的艦長受不受理判決,理由是追訴權時效已過。 追訴權時效的存在,乃是為了確保法的安定性,因為法必須有安定性,才能使國家行為有可預測性,人民的基本權利才可以得到保障。因此這樣的制度設計係認為國家對人民在一定時間的追訴期間過後,如果沒有對其追訴,就失去追訴權,目的在保障人民。… 更多 但像黃國章案此類犯罪乃是國家犯罪,掌握國家權力的人濫用權力,造成人民受到侵害,而且,乃是因為所有的犯罪經過,掌握在國家手上,人民根本無力發現真相,奔走無門。一直到最近的偵查中,還可以發現「新證據」! 國家的消極不作為,造成追訴權時效完成,怎可到頭來,國家犯罪還受到追訴權時效的保護! 參考最近奧許維茲集中營警衛被起訴判刑為例,可知國家犯罪不適用追訴權時效,應該比較為合理。此案已經距離現今七十年,被告韓寧高齡九十四歲,仍然被判刑。因為國家犯罪案件的追訴處罰,才能讓掌握權力的人記取教訓,也讓受害的人,得到應該有的公道。 |
未來審判中共犯罪.屠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