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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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08 09:12
一早閱報,即看到這則
維冠大樓建商林明輝,在昨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起訴或在意料之中,然而,該刑罰最重本刑才五年,顯然與人民的認知與期待有相當懸殊的落差。國文認為,雖說法治精神應該絕對尊重,但法律往往是從不斷的「試錯」(trial and… 更多 error)過程中,才能更為完善與堅實。維冠大樓115人喪命的慘劇,正是對於相關法律的強烈警示與當頭棒喝,實不能再讓法律有著力有未逮之憾,這些無良的建商,都該給予相應的刑罰,才能合乎公平正義的籲求。畢竟,家園的倒塌,粉碎的是多少家庭的天倫夢,絕不容有姑息養奸的空間。新的國會,民進黨握有多數優勢,如何讓立法更服膺人民的期待,是本黨責無旁貸的責任。
諸如杜絕「一案建商」、建案與建商之間的法定責任連帶關係、建築工法與材料的嚴實查核等機制,都是接下來可以去努力推動的修法方向。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76813
要嚴辨太過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