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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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4-26 10:22
2019.04.25 「空軍噪音防制費比照民航法調整為補償金之可行性」協調會 岡山空軍官校機場日常演訓所發出的噪音,長年以來對岡山區協和、福興、石潭、後協、協榮、本洲里,梓官區梓義、梓信里,路竹區北嶺里,永安區維新里,彌陀區彌陀里等地區居民造成嚴重的衝擊。過去為了降低軍機起降對民眾日常生活的影響,軍方依據噪音防制法提出「國軍所屬軍用機場航空噪音改善經費處理原則」,編列噪音防制預算提供居民裝設噪音改善設備。… 更多 高雄市環保局也以60分貝為噪音線,依影響程度劃設三級噪音管制範圍,然而軍用機場飛行訓練屬無固定時段之間歇性噪音,噪音實質影響範圍比管制區還廣泛,卻只有鄰近航道的里得以納入管制區居民申領噪音防制費,造成未納入航噪區之居民產生相當大的剝奪感。 對此,我苦思解決之道,發現民航法第37條在104年完成修法,將原先噪音「防制費」改為「補償金」,而交通部也著手進行「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將比照民航法修法,如此一來,補償金將不僅限於噪音管制區居民才得以領取,適用範圍將可擴及全區各里。今日我要求召集國防部資源司、空軍司令部、交通部民航局、環保署及高雄市環保局,希望從法制面來徹底解決居民的問題。 我認為,不論是民用機場或軍用機場,對鄰近區域居民生活所產生的噪音危害程度以及生活的壓力都是一樣的。既然已經有法規可依循辦理,國防部便應依照民航法第37條之修法精神,將「國軍所屬軍用機場航空噪音改善經費處理原則」之防制費改為補償金,讓適用範圍至少得以每個「區」為單位,制定更完善的回饋機制,或是制定一部軍用機場噪音管制特別法規。對此,國防部也承諾,將會盡速研議修正相關辦法。 至於尚未領取噪音防制費的鄉親,我要求國防部必須如期如實補助,也會持續爭取更多經費,加快領取的進度。不論法制面或是預算面,我都會積極監督,為民眾解決問題,改善鄉親生活品質,讓大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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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立委妳好,我一堍農地剛好在航道上,在那裡工作,飛機下降時只有三樓高吵死了,是否能申請補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