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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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4-12 15:42
分享 NIA 署長室
昨(11)天下午,因旅美大陸人士李毅以第三類觀光申請來臺個人旅遊,是不可以參加任何政治性質的公共活動,包括參加遊行和抗爭等。在得知李毅恐有發表危害國家安全之虞之言論,蘇院長即指示移民署依法處理,而我立即請署內單位與相關機關,共同研議處置作為,並於11日註銷入出境許可證及限令他當日出境。 但,李毅未於11日出境。 我們與臺中市警察局、 南投縣警察局啟動查緝,在今(12)天凌晨在南投縣竹山查緝李毅到案,並已於上午7點25分在移民署人員的戒護下,強制出境。
請問,我可以檢舉移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