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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5534241851220 時間:2021-04-14 12:29 #太魯閣號事件 除了顯示台鐵亟待改革之外,更凸顯政府採購和外包營造工程的漏洞百出。 事件被告李義祥,除了本次違法兼任工地主任、借牌轉包之外,過去更曾因其名下的「義程營造公司」取得政府標案後假造工作日誌,而遭一審判刑有罪。 這樣的不肖廠商,究竟為什麼能夠一再取得政府標案,讓人民的安全暴露在風險之中? 為了能夠杜絕不肖廠商對政府公共工程的標案予取予求,時代力量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 更多》,從三個面向來補足現行法制的漏洞。 一、#三振條款 違法的廠商若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導致禁止投標或作為決標、分包廠商的次數達三次以上者,#永久禁止該廠商參與任何政府採購,直接三振出局。 二、#防賄條款 不肖廠商為了取得政府標案,用招待官員、交付不正利益等方式行賄的消息時有所聞。為了杜絕這樣的現象,時代力量主張新增「防賄條款」,如果涉及賄賂的要求、期約、收受不正當利益而取得標案的話,將禁止廠商參與投標期間從目前的 #3年大幅提升為20年。 三、#懲罰性賠償,5倍! 針對有造假、違約及行賄等違反採購公正行為的廠商,除了沒收原本的押標金之外,對情節重大者更可另外處以最高5倍押標金的懲罰性賠償,並且由負責人負連帶給付責任。 時代力量認為,政府採購的弊病層出不窮,因此必須檢討法規的漏洞,並且 #從投標階段就開始嚴格把關,監督政府維持公共工程的品質,並避免賄賂得標等情況一再發生,也唯有如此,才可能提升公共工程的整體安全性。 |
全台灣的人都知道怎麼防弊,只有執政黨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