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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112205322469 時間:2018-11-01 16:52 衛環委員會邀請勞動部長就台鐵普悠瑪事件來檢討台鐵勞動條件。 10月21日普悠瑪事件發生,勞動部於10月23日就確認司機員在前一週無超時工作問題。 因此我問部長:司機員其實原職務是台鐵局七堵機務段副段長,負責內勤工作,因為司機人力不足,所以必需支援開火車,而正值台鐵12日大改點後,業務繁忙之際,司機員有沒有可能開完火車後,仍然被台鐵要求以家用電腦、手機或LINE等繼續未完的內勤工作?… 更多 勞動部也當場坦承,未調查到這一塊,便宣布司機員當週勤務沒有超時,勞動部承諾會立即再去調查。 21日當天,司機員一路從龜山、頭城站就希望能停車,但台鐵行控不斷要求司機員能撐到宜蘭站,宜蘭站派員檢修後,仍未排除狀況,於新馬站發生事故。 對此我比照民航法中,第二條明確賦予機師對安全有最終的判斷權力,而鐵路法中並無相關規定,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是台鐵、高鐵、捷運的司機員,是否能引用職安法第18條中,退避權的規定,在車輛有問題的當下,決定停止車輛? 我請勞動部一個月內與交通部共商究竟是要在鐵道法中納入退避權概念,抑或是司機員能直接主張職安法中退避權。 #台鐵 #超時 #退避權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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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爛到根,明知有問題還讓它上路,視人民生命如草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