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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916966056004 時間:2016-08-08 21:45 這幾天不管白天晚上走在大街小巷,都看見不少人邊走邊滑手機,剛在台灣開放的pokemon遊戲瞬間就席捲全台變成全民運動,警察也忙著開罰單,很多人還邊開車或是騎車邊玩。 大家都在討論台灣為何不能有此產品?其實Pokemon之所以爆紅乃在於利用了AR(擴增實境)的技術與「神奇寶貝」的卡通故事而成,前者是幾年前已有的技術,後者則是日本在1996年時即推出「game boy」所創出的卡通迷;換言之,日本所擅長蹲點所做的「長期苦工」才是台灣所欠缺的,看到政府相關部門(如文化部等)也煞有其事的開會討論如何創造類似的文創產品覺得有點好笑,因為pokemon的核心是「文創」而非技術,而在台灣意識型態掛帥的環境下,要做苦工培養這些pool談何容易,也難怪我們的專利世界排名前茅、資訊科技擠進世界前端,但就是發展不出像樣的類似Pokemon 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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