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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7201291967442 時間:2019-07-12 15:48 警察安全,我們才安全 支持員警專業執勤所需的設備和法規保障! 7月10日,犯下槍擊案並曾向警察開槍的陳姓男子,凌晨4點多在嘉義縣駕車遇警圍捕時開槍拒捕,爆發警匪槍戰,陳至少開三槍,打傷一名維安隊員,警方還擊,當場將陳格斃,其中一名員警頭盔遭子彈擦過,頭上還有子彈滑過的痕跡,若非裝備齊全與用槍果斷,今天喪失生命的,可能不是嫌犯,而是我們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的英勇同仁了。… 更多 與此同時,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大橋派出所警員顏利丞,去年4月追捕竊盜通緝犯翁國銘時朝翁座車開槍擊中翁致死,翁嫌家人質疑「 用槍過當,為何不只對輪胎開槍」,提告業務過失致死;台南地檢署歷經一年調查後裁定不起訴,顏利丞覺得相當欣慰, 糾結一年的心裡重擔也得以放下。 員警在第一線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是為我們承擔了與歹徒面對面搏鬥,甚至賠上性命的風險,唯有在設備上和法律上都給予充分的執法保障和空間,員警才能沒有後顧之憂地為你我除暴安良。 未來在設備與訓練上,為了給予警察更大的專業執勤空間,在不同情境下,應彈性使用不同裝備器械,鐵路警察在車廂內、行政警察在街頭、保安警察在集會遊行現場,都應發展出不同的應勤裝備,並更加重視心理素質與執勤韌性的培養。 啟臣很欣慰內政部宣布,警械使用條例修正將儘速送立法院審查,任何員警因公涉訟,將會替員警負擔雇用律師費用。而第一批採購的電擊槍,也將於八月底之前配發給鐵路警察局使用,第二批航空警察使用,啟臣必定在立法院全力支持相關法案和預算通過,別讓勇警李承翰殉職的憾事再度發生! 圖片引用來源:聯合新聞網 資訊傳送門: 嘉義警匪槍戰! 槍擊要犯陳宏宗遭擊斃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919880?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通緝犯衝撞遭警擊斃不起訴 開槍警員欣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918305?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李承翰頭七 分局長親送績優員警榮譽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20984 留給警察專業制度的空間 政府之責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924047 司法有責 別讓警察開槍淪被告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1/3921895 鐵路警察遭刺死 徐國勇:盼8月底前鐵路警察配電擊槍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924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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