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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482832800681 時間:2016-06-25 08:56 供稱不滿律師替財團辯護,所以出面教訓... #律師 #交保 |
這次被打的律師曾經是法官,社會大眾應該會很觀注,他們的「可教化」是否會因為同行被打而有雙重標準。 … 更多 題外話,現行律法為了預防會有冤案的產生,讓被告和提告者可以在法庭上以平等的方式進行訴訟,規定法院需幫被告隨機指定一名律做為公設律師,這是強制性的規定。 被強制指定的律師當然也有權拒絕,不過會直接讓律師的勝率記上一筆敗訴,訴訟勝率和人性道德觀感之間,都是很多律師從業人員的兩難.........(財團直接花錢養的法務人員就另當別論) 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2/work02-30.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