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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306325259922 時間:2015-10-31 11:43 現行地方制度法48條,存有制度上的缺漏,對於地方行政機關首長不入議會接受備詢,是否有實質違法,尚有討論空間。是否違反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的實質內容,理當由地方制度法的立法機關來解釋,並非由公懲會一昧作出解釋。 因此,公懲會的處分顯示其為申誡而申誡的意圖,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92629 |
國民黨說行政中立,司法獨立,都是一些屁話,爛用行政司法資源操作選舉,真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