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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866771382360 時間:2016-06-13 13:12 |
ㄧ樣米養百種人 |
1020070184695352 時間:2016-06-13 23:26 Quote曾昭明, 「《公羊傳》:「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 《榖梁傳》:「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 什麼是「諱」? 「隱瞞事實真相」稱為「諱」。 在漢字文化圈中,正統的帝國儒教一向強調「尊尊親親」的禮教階序文化, 既使得人們難以談論「利益衝突」的倫理問題, 更難以將「利益迴避」標示為底線性質的倫理準則。… 更多 尤有甚者,如果「為尊者諱」的儒教倫理還結合了「團體動力」的現代心理學技術, 那麼,在「尊尊親親」的儒教道德文法下,號稱具有「賦權」作用的「團體動力」操作, 即便呈現出「整風」性質的權力運作軌跡, 還是會被人們當成美事一樁。 此外,一向認為台灣只有「一個中華民族」, 不承認台灣有族群問題的 KMT,居然提出要制定「反族群歧視法」。 但觀察他們的論述,還是隱約以這種「帝國儒教」的「尊尊親親」文化為歸趨。 他們主張「反族群歧視法」, 但立法前提必須是他們一貫的「中華民族」論述。 他們沒有體認到,對許多台灣人,「中華民族」這個語詞,以及相關的話語(「台灣人是皇民後裔,是低賤種姓」等等云云), 本身就是以「華夏文化種姓」的優越感為本質的系統性族群歧視語言; 這種可以稱為「帝國性民族主義」或「民族性帝國主義」的政治語言, 本身就是台灣1945年以來「族群問題」的初始與根本源頭。 更別說,以「族群和諧」為名義的「強制性包容主義」, 還帶有取締一切追問和要求「轉型正義」的社會倡議的政治性籌謀, 意圖使得「反族群歧視法」變成現代版的「春秋立法」, 可以「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 若是按照「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的問題意識, KMT 這個台灣族群問題的「始作俑者」,其實該是最沒有資格提出「反族群歧法」的。 只是可以預期,憑藉著儒教「尊尊親親」的禮教階序意識, KMT 與他們的支持者,不會認為這其中存在著「社會正義的顛倒錯亂」; 相反地,他們還會認為:唯有將他們的「雙重標準」予以「法制化」,才能重返「君父的禮樂國度」。」 |
改名不如改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