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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985449764999 時間:2018-07-21 13:23 今年三月隨時任陳菊市長出訪美國,接獲多位台商反應現行法制下,任何境外資金回台,都被預設為所得,課徵20% 稅率,影響台商回台投資意願。 回國後,與余宛如委員攜手,向會計師請益,召開記者會,提出「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就是希望能夠降低投資障礙,引導台資回流。 在我們的版本中,匯回資金課2%到12%稅率,但若投入5+2產業、長照、新創事業等,可享有較低稅率。而且,明訂資金匯回三年內,不可投資境內房屋、土地。… 更多 所以,這不是為富人減稅,也沒有如央行報告指陳的,資金回台後都流向房地產產業。相反的,這是降低資金回台門檻,而且引導資金投入提升國內的產業發展。 俗話說,「人兩腳,錢四腳」,倘若維持現行制度,台商海外投資收益,只會跑向其他稅率更低的租稅天堂;如果轉而投資中國,將進一步升高台灣對中投資及貿易依存,造成風險集中,影響國家安全。 這是經濟發展甚至是國安問題,而非只是稅如何認定的問題。呼籲政府部門通盤思考,設計吸引台資回流協助提升產業的機制,才是正辦。 |
沒有人會匯回資金課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