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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3960759974903 時間:2019-12-13 12:43 法律重懲確定 嚴辦聚眾暴力 刑法第149條、150條修正條文,今日立法院順利三讀通過,我們警察同仁處理街頭滋事暴力案件,將有明確的法律嚴懲處置,將不再是「抓到人卻判不了刑」,員警不會再有無力感,也更能保護民眾生命安全。 … 更多 立法院本次三讀通過修正刑法149及150條「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明定3人以上為聚眾」,攜帶凶器首謀及下手者最重處7年半徒刑。清楚將「聚眾」定義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聚集3人以上,而施強暴脅迫者」,未來警方將可採取強勢執法作為,依現行犯逮捕、沒收犯罪工具,方能有效遏止街頭鬥毆事件,維護社會安定秩序。 很感謝行政院蘇院長的大力支持及諸多立法委員的推動,讓相關嚴懲街頭暴力的條文,可以三讀通過,我們已經站立在法律強力支持的路上,我們會秉持打擊街頭鬥毆暴力的強勢力道,壓制不法幫派的囂張氣焰,全力以赴,捍衛社會秩序,守護民眾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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