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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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5-26 18:34
關於日本食品輸入我自始至終都說,
沒有要求日本食品輸入要檢附「產地證明」,沒有要求「輻射檢驗證明」的管理是「假管理」,是「政策殺人」。 我力抗廠商施壓,力抗日本官方抵抗,力抗國民黨政府不作為,
力抗黨內異樣眼光。 不斷不斷認真努力,
終於逼迫政府在去年公告日本進口高風險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及「輻射檢驗證明」。 我這樣做,有錯誤嗎?
終於逼迫政府做到改革了,
在邊境源頭真正落實兩證明的管制,… 更多
這樣哪裡態度轉彎呢?
媒體甭想抹黑本人。 如果問我還有什麼可以做?
我認為這五年來日本食品輸入,綠茶,水產品等政府屢屢有檢出輻射,
人民卻要在不知情的狀況吞下去,這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仍然還是要強力要求政府,
比照香港模式,
(1)如果檢出輻射,雖然沒有超出國家許可標準,但是該批食品還是立即退關,不得進口。
(2)如果政府還是認為沒有超標不用退關,
我們要求這些輻射食品的進口廠商名稱要公布出來,
讓消費者知道。 這樣有什麼錯誤嗎?
這樣保護人民的管理要求,
有什麼好髮夾轉彎的呢?
你們這些爛媒,藍媒甭想抹黑我。
加油